附件4:2015年政工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意见 津政职办〔2015〕4号.docx
2015 年政工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意见 津政职办〔2015〕4 号 2015 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美丽天津的关键之年, 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 的收官之年。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任务十分繁重,思想政治工 作者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政工职称评审工作要深入贯彻党 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四次、五次、六次 全会精神, 紧紧围绕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 进一步增强“五个意识”,继续深入实施“五化”工作目标,积 极创新评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规范运行程序、强化监管机制、 提升服务效能,深入推进申报中初级政工专业职称实行“以考参 评”政策规定的实施,不断促进优秀政工专业人才脱颖而出,在 全市努力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高素质政 工队伍,为建设美丽天津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人才支撑。 1.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党组织和政工职评工 作部门,要自觉贯彻中央和市委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精神, 切实把加强政工队伍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细化各项政策措施,有 计划、有步骤、有措施地抓好工作落实。一是要认真开展调查摸 底,完善每个环节的具体工作任务,把谋划好、组织好、指导好、 把关好、操作好的要求贯穿于政工职评工作全过程,加强协调配 合,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要积极组织开展政工职评工作业务培训, 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承担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2.严格政策标准,狠抓评审质量。标准是政工职称评审的依 据,质量是保证政工职评事业发展的生命力所在。一是要严格参 评岗位的界定。准确把握评审条件中的参评范围和对象,准确界 定参评岗位是否具有政工部门或政工岗的性质,对参评人员应限 定其主要职务职责是从事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所对应的岗位应 属于前九种、后九种以及拓展延伸的 12 种政工专业岗位,重点 审核申报人身份是否属于“在编在册在岗在职”人员;岗位主要 职务职责为专职或以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能在工作中理 论联系实际,主动组织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任务的落实,工作业绩 突出,并具备所申报专业职务能力业绩的要求。对非公有制企业 应限定在有健全的党组织的范围,其参评人员须在企业的党、工、 团组织中以主要精力从事党务、思想政治工作。对有些岗位职责 难以界定,申报条件和评价标准不好把握的,暂不参评。二是要 严格坚持向前九种参评岗倾斜、向业绩突出者倾斜、向科级以上 单位及科级以上人员倾斜和控制转系列申报的“三倾斜、一控制” 重要指导原则,切实保证申报质量。同时,要注意对转系列申报 人员在严格控制的基础上,也应坚持“三倾斜”原则。申报工作 中,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细则,认真加以贯彻。从今年起,各 申报单位要严格掌握非正常申报不能超出正常申报的 30%的比例。 三是要严格分流、转制、军转、转岗人员申报条件。对分流、转 制、军转、转岗前为行政或其他岗且无其他专业职称的人员(不 含正处、正团职),除了其原岗位工作年限应对应并符合本人申 报的专业职称总年限之外,还须严格执行在其转入政工岗后,申 报初级职称履职满 2 年、申报中级职称履职满 4 年、申报高级职 称履职满 5 年的规定。四是要严格申报人的学历审核。各单位在 审核学历过程中,凡对申报人所提供的学历存有疑问、或以民办 校、合办校学历申报职称的,须经国家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认证 中心确认后,方可申报。 3.广泛宣讲政策,强化服务职能。各级政工职评部门要广泛 宣传政工职称评审政策规定,积极为广大政工专业人员提供优质 服务。一是要建立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开设专门的政策咨询电 话和信箱(市政工职评办公室将在天津市政工职评网予以公布), 指定专人负责,对能够直接答复的要及时答复,不得以任何理由 和借口对咨询人推诿搪塞;对政策规定外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要统一汇总,报送市政工职评办公室研究后予以答复。二是要建 立统一规范的卷宗整理模式。申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和高级政 工师的卷宗,要以市政工职评办公室提供的统一样式进行组卷。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耐心细致地指导和协助申报人搞好卷宗的填 报工作,精心组织申报人履行好申报手续,准确提供凭证。按主、 副卷要求,做好每项内容凭证验收验证和归卷归档工作,达到统 一规范、讲究质量的效果。 4.坚持工作创新,推进以考参评。一是全面推进申报初中级 政工专业职称实行“以考参评”政策规定和落实。今年市政工职 评办公室将制定《关于申报初中级政工专业职称实行“以考参评” 的意见》和《复习考试大纲》,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颁发证书, 以体现“以考参评”的权威性、严肃性和科学性。二是充分利用 网络资源,建立政工专业技术人才库,积极推进政工职评工作现 代化、科学化进程。三是认真做好政工专业人员在岗受聘履职情 况的考评工作,认真落实奖惩措施,防止流于形式。今年申报高 级政工师,一律提供近 3 年年度考核表,凡有一年考核在基本称 职以下的,不予申报。四是要注重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实现政工 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奖惩、使用、管理的制度化。五是坚持创 新,在有条件的区县和单位试行网上申报。 5.加强监督管理,严肃政治纪律。全市各级政工职评部门要 严肃政治纪律,严格评审工作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指导。一是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认真接待、处理职评工作的举 报、信访事宜,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违规推荐等问题,切实维护 和保障政工专业人员合法权益。在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 举报问题,由公示人所在单位党委、政工职评部门以及纪检监察 部门共同出具复审查实说明材料,报市政工职评办公室审核同意 后方可继续申报。对市政工职评办公室交办、批转的举报、信访 事项要认真调查核实,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形成 书面材料及时上报。二是要坚持“宁紧勿松,宁少勿多”原则, 合理分配指标,把握好政工系列各个层级职称比例要求,确保均 衡发展。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把最优秀的申报人 选推荐上来,通过政工职称申报评审,充分调动广大政工专业人 员的积极性。三是要加强把关指导,着重把好指标分解关、执行 政策关、履行申报手续关、群众评议公示关、评价审核关。市政 工职评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强对各中评委评审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不定期听取汇报并有选择地参加申报高级政工师评审答辩会。 2015 年申报高级政工师报卷截至时间为今年 6 月 30 日,申 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工作另行布置。中、初级政工专业职称申 报评审工作由各中评委单位自行安排,并在这项工作正式启动前 将具体实施方案报市政工职评办公室。 天津市政工职评办公室 2015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