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移民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docx
22 赫山区移民开发局 2017 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赫山区移民开发局 2017 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加强 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 增加移民收入;负责移民直补资金发放与管理,做好移民项 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工作;负责移民科技培训,实施 科教兴库战略,培训科技致富带头人;负责移民信访接待工 作,维护移民群体稳定;协调处理三峡移民的有关工作。完 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现有工作人员 10 名,其中,全额拨款人 员 8 名,自收自支人员 2 名。内设办公室、财务股、项目股、 后扶股四个股室。2006 年省移民局核定我区大中型水库移民 7734 人,涉及全区 17 个乡镇街道的 140 个村(社区)918 个小组。我区安置三峡移民 227 人,分别安置在沧水铺镇、 衡龙桥镇、岳家桥镇的 5 个移民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赫山区移民开发局只有本级,没有二级预算单位,因此, 纳入 2017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区移民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7 年年初预算数 106.0662 万元,其 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82.4045 万元;其他收入 23.6617 万 元;2016 年年初预算 79.87326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拨款 56.69994 万元,其他收入 23.173324 万元,收入较去 年增加 26.192936 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干职工养老 保险费及职业年金支出;二是干职工工资普调增加支出。 (二)支出预算:2017 年年初预算数 106.0662 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 103.0662 万元,项目支出 3 万元;2016 年 年初预算支出 79.873264 万元,总支出较去年增加 26.192936 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支出;二 是人员工资的增加及提高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2017 年年初预算数为 794045 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 643693 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 100692 元,对 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9660 元。 (二)项目支出:2017 年年初预算数 3 万元,其中,专 项补助 1 万元,工作经费补足 2 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工作经 费不足。 五、其他得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 年益阳市赫山区移民开发局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 算拨款 106.0662 万元,比 2016 年预算增加 26.192936 万元, 上升 24.69%。主要原因是部基本工资职务职级并行,工资普 调、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增长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9.5 万元,其中,公务接 待费 5.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 万元,(其中,没 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没有安排因公外出国内考察学习 费和会议费。 2017 年我局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9.5 万元,与 2016 年持 平。具体数据如下:(1)2017 年安排公务接待费为 5.5 万 元,与 2016 年年持平,没有增加。(2)、2017 年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为 4 万元,其中:保险费为 0.6 万元,维修费用 0.5 万元,油料费及其他为 2.85 万元,与上年年初预算 4 万元 持平。(3)2016 年外出学习考察费和会议费没有发生,所以 2017 年没有安排。 与 2016 年“三公”经费决算数 8 万元相比,增加 1.5 万 元,主要考虑到有些“三公”经费项目 2016 年未发生,2017 年有可能发生,提前做预算安排。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 年我单位没有政府采购项目, 也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4.其他情况说明 移民项资金因由省移民局根据当年移民项目资金的收 入情况,由省移民局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安排我区移民项目资 金,故我局不能确定移民项资金数额,也就不能安排纳入当 年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办公经费,包括办公及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 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 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 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 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 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 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等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区财政按排我局运行经费, 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不包括移民项资金。 4.其他收入:主要是向区财政及上级申请的临时性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