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指南和选课规则】.doc
操作指南: 第一步:学生登录网站首页的“2012 研究生管理系统” ,依次点击“培养环节”——“培养 环节管理”——“初始化培养流程”(见下图) 第二步:在系统弹出的“培养环节管理”操作页面上,点击第一行(提交基本信息)末端的 “操作”按钮,提交个人基本信息(见下图) 第三步:个人信息填写完成后,请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按钮,完成操作(见下图) 第四步:学生返回到“培养环节管理”操作页面,点击第二行(提交培养计划)末端的“操 作”按钮,进入学生选课页面 第五步:学生在“学生选课”页面,再次确认所选课程,无误后点击页面上方的“提交导师 审核”按钮 第六步:选课后请提醒导师上网审核培养计划。 第七步:学生应在导师审核完成后,注意浏览导师审核结果:进入“培养环节管理”操作页 面,查看第三行(审核培养计划)的“环节状态”,如显示“通过” ,即表示导师审核已经通 过;如显示“未通过”,即表示导师审核未通过,需要重新进行选课(从第四步重新开始) 。 选课规则:选课前必须和各学院联系确定培养计划。 1、总学分 大于等于 33,小于等于 35。 2、研究生院开设的 7 门公共课(必选) 基础英语、专业英语、企业管理、自然辩证法、文献检索、知识产权法 数理统计、数值分析(工业设计和建筑学专业可不选数理统计和数值分析) 3、专业学位课、专业选修课咨询各学院。 4、以上操作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