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字15-28关于集中办理2015-2016学年学生走读申请工作的通知.doc
三江学院学生工作部文件 学工字〔2015〕28 号 关于集中办理 2015-2016 学年学生走读申请工 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改善我校学生住宿机制改革,适当满足学生走读 实际需求;同时加强我校学生住宿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在 校外人身安全,依据《三江学院学生走读管理暂行办法》及我 校学生管理实际情况,现就 2015-2016 学年学生走读申请工作 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进一步组织辅导员学习我校《三江学院学生走 读管理暂行办法》,了解走读具体条件和要求,及时掌握我校学 生走读相关制度。 二、辅导员了解学生申请走读需求和原因,讲清我校走读 具体条件和要求,经核实情况属实的,学生填写《三江学院学 生走读申请表》并按照走读暂行办法规定及时联系家长,各学 院代表学校与学生及学生家长共同签定《三江学院学生走读协 议书》。相关走读材料(申请表、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学生 家长、各学院、学生工作部各一份;复印件一份,搬离宿舍前 交本楼宿管站。 三、我校办理走读的期限为一学年,每学年第二学期末集 中办理下学年的走读手续。凡目前正在走读、2015-2016 学年需 要继续走读的学生,应根据要求集中办理。超过集中办理时间 后,学生办理走读申请或办理离宿舍手续的,学工部将不再报 备财务处。 四、请各学院于 6 月 24 日前将下学年申请走读学生审批材 料〔申请表、协议书(纸质)、名单汇总表(电子版)〕统一报 至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王雪娇老师处。 学工部将在学期结束前汇总名单,经宿管部核定搬离宿舍 学生名单后,送交财务处备案,以便新学期扣费操作。各学院 要通知到位,确保申请走读学生暑假离校前办好手续、带清个 人用品、安全搬离宿舍。 附件一:三江学院学生走读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二:三江学院学生走读申请表 附件三:三江学院学生走读协议书 附件四:三江学院 2015-2016 学年申请走读学生名单汇总 表 学 生 工 作 部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走读 申请 通知 —2— 2015 年 6 月 15 日印发 三江学院学生工作部 附件一: 三江学院学生走读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改善我校学生住宿机制改革,适当满足学生走读实际需求; 同时加强我校学生住宿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在校外人身安全,依据 《三江学院学生手册》及学生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三江学院学生走 读管理暂行办法》。 一、学生申请走读的条件: 我校学生实行集中学习与管理,所有在籍学生按规定住校。如有下 列特殊情况者方可提出走读申请: 1.患有严重疾病(含精神疾病、传染性疾病、严重心理疾患等)不 能正常住校生活或对宿舍其他成员身体健康产生影响,且同时能提供县 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诊断证明。 2.由于身体缺陷原因,生活不能自理的(如:小儿麻痹症、残疾 等) 。 3.家庭住址离学校路途较近,交通便利,乘交通工具路程时间不超 过一小时,且在走读期间能正常上课。 4、因为就业、出国、考研、参加专业职业技能培训、等级考试等各 类培训、考试或其他正当原因需要走读的同学,由学生本人申请,经家 长同意并签定走读协议书的。 5、申请前一年内因违纪受留校察看处分的不予办理走读申请。 二、符合申请走读条件的学生办理走读手续的程序: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到所在学院领取《三江学院学生走读申请表》 填写,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交辅导员核查,学院学生工作副院长审 批,签署走读协议书,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三、办理走读手续及走读期间相关管理规定: 1.学生申请走读手续只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末由学校统一发通知办理, —3— 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需重新提出申请。 2.被批准走读的学生,必须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和学校签定走读 协议,走读期间学生在校外一切安全责任由学生本人及家长负责。 3.学生申请走读的事由必须实事求是,如发现学生隐瞒真实情况, 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走读期间有校外租房等违纪行为,将取消该生走读资 格,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4.学生在走读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正常上课学习制度,按学校、学院、 班要求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5.学生走读期间,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 得在校内外从事违法乱纪活动或有违反大学生行为规范的活动,如违反, 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学校将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6.学生在走读期间,学生家长要与辅导员经常保持联系,主动报告 学生走读期间学习、生活、行为规范等方面情况;家长和辅导员要对走 读学生实行走访制度,辅导员不定期(一个月不少于两次)走访学生现 居地,了解、关心、检查学生走读情况,走读期间住在自己家的,要定 期与学生及家长联系,了解走读情况。 7.各学院对学生走读要认真把关,形成责任制,谁批准谁负责。 8.批准走读的学生在走读有效期期满后,要向辅导员提交走读情况 汇报。学院、辅导员同时对走读学生综合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继续要求 走读的学生需重新按程序申请审批。 9.因特殊情况学期中途提出走读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其所交住宿 费学校不予退还。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4— 附件二: 三江学院学生走读申请表 20 姓 名 学 院 班 级 学 号 辅导员 学生电话 目前居住学生宿舍 楼号 : 宿舍号: 年 月 日 床号: 家庭住址或租住地址 家长联系电话 宅/办: 移动电话:(父) (母) 申请事由: 签 名: 家长意见: 签 名: 日 期: 签 名: 日 期: 辅导员意见: 学院学工副院长意见: 签 名: 学院院长意见: 日 期: 签 名: 日 期: 备注:1、学院和学生及家长签署走读协议后,此表生效;2、现居地址是指符合申请走读 条件第一条、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外地学生在学校附近居住的房屋地址;3、此表一式 三份,学生家长、学院、学工部各一份;4、此表后可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学工部制 —5— 附件三: 三江学院学生走读协议书 甲 方:三 江 学 院 乙 方(学生): 乙方在完全了解《三江学院学生走读管理暂行办法》前提下,向甲 方提出申请,就走读事宜,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因 原因向甲方提出走读申请,经 甲方审核,符合《三江学院学生走读管理暂行办法》,批准走读,走读期 自 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止。 2、走读期满,乙方如需继续走读,须重新办理走读申请,如不符合 走读条件或不需走读,则向甲方提出住校申请。 3、走读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在校内 外从事违法乱纪活动或有违大学生行为规范的活动,如违反,由此造成 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学校将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4、学生在走读期间,学生家长应主动与辅导员保持联系,报告学生 走读期间学习、生活、行为规范等方面情况。 5、学生在走读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正常上课学习及晚自习作息制度, 按学学院、班要求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6、被批准走读的学生在走读期间如出现学习成绩急剧下降或影响正 常上课、学习等现象,将取消该生走读资格。 7、因特殊情况学期中途提出走读申请,所交住宿费学校不予退还。 8、走读期间,乙方校外活动因意外或过错致已或致人损害的,由学 生及家长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9、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解决。 甲 方:三江学院 乙 方(签名): (授权经办学院: ) 20 (所在学院)章 年 月 日 学生家长意见: 负责人签名: 20 年 学生家长签名: 月 20 日 —6—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