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通行管理智能卡申请表及申办须知下载.doc
厦门大学校门通行管理智能卡申请表 编 号: 姓 申请日期: 名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工作单位 户口地址 居住地址 校园卡 教工号/学号 电话 电话 同上( )/ 电话 申办车辆基本情况 车牌号码 年检期限 年 品 牌 车 型 颜 色 申办智能卡类型 申办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申办类型:A( ) B( ) C( ) D( ) E( ) 月 申请事由: 申请人因申办车辆进出厦门大学校园/停放的需要,依照学校校园停车收费管 理的规定,自愿申办校门通行管理智能卡,按照核准类别缴交当期的校门通行与校 园停车场所租用费。申请人已经知晓厦门大学有关校园交通管理与停车收费管理等 相关规定,保证自觉予以遵循,服从管理和指挥。 申请人签名: 所在单位核实情况 申请人系我单位(具体机构、合同期限等) 。 经核实,其实际居住在校园内( )/ 外( ),申办车辆过夜地点为: 。 单位名称(公章) 负责人(签字): 二○一 年 月 日 核准智能卡类别、费用标准 初审意见: 复核确认: 经审验按照以下类别交费: 经审验按照以下类别交费: A( )B( ) C ( 90 元 / 月 ) A( )B( ) C(90 元/月)( ) D ( 120 元 / 月 )( ) E ( 180 元 / 月 ) ( ) D(120 元/月)( ) E(180 元/月) ( ) 经办人签名: ( ) 经办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卡 备 限次卡不填此表。 号 注 提示: 《厦门大学校门通行管理智能卡申办须知》详见背面,请参阅;请于备选项标注 (√)。 厦门大学校门通行管理智能卡 申办指南与使用须知 1、为维护校园内道路交通秩序,限制校外机动车穿行和随意停放, 合理利用学校停车场地资源,规范校园机动车停放秩序,创造良好的校园 交通安全环境;根据《厦门大学停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日常进出与停 放在学校校园本部的机动车,除临时性进出外,均可申办“厦门大学校门 车辆通行管理智能卡”。 2、车辆持有有效的智能卡,将便利校门车辆进出管理系统自动识别 与放行。学校对于没有持有智能卡的车辆(特种车辆除外)实行计时收费 管理:在进校门时应领取“校园车辆通行记录单”,出校门时按照物价部 门核定标准缴交车辆停放服务费。 3、申办智能卡必须符合《厦门大学停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 施细则的要求。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经由所在单位核实后,按照 下表附送相关证件的复印资料(A4纸张格式),交验原件申报办理。 类 A 别 费用(元) 月 年 本校公车 B 本校教职员工私车 90 1080 教职员工家属私车 120 1440 C 其他外来驻校人员 180 2160 私车 非脱产 3 元/次,但 F 学生用车 在校内过夜 者 9 元/次。 E 计时收费标准 摘 要 4、补充说明: 备 注 《公务车辆确认证明》 本校教职员工私车 (居住校外) D 基 本 申 报 资 料 由保卫处交管科核 定 行驶证、驾驶证、户口簿, 居住在校外,车辆 劳动合同或校人事处合同,不在校园过夜停放。 校外停车缴费凭证或居住 证明,户口在校内的还须 提供校外房产证复印件或 租住证明。 行驶证、驾驶证、户口簿、 居住在校内 劳动合同或校人事处合同 等 行驶证、驾驶证、户口簿 居住在校内 等 行驶证、驾驶证,房屋租 校内租房户 用凭证或者驻校证明资料。 凭办学单位证明和花名册集中购卡、充值;学 习期满按册退卡,过期未退的,次卡失效。 30 分钟内不收费,30 分钟以上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5 元/小时·辆次,每 超 1 小时加收 5 元;24 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 30 元; 大型车辆占用两个车位加倍收费,以此类推。 详见“厦价房〖2011〗9 号” 批复 (1)本校教职员工:由学校人事信息系统核对确认,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外的人员 应当提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直系亲属:指本校教职员工的父母或者子女。 (2)C 类申请人实际居住在校外的,须提供校外住房证明与校外停车缴费凭证(或 居委会证明),经调查属实的,可按 B 类条件办卡。 (3)B 类申请人实际居住在校内的,应按 C 类标准办卡交费。否则,车辆一年内 实际在校内停放过夜(每日 24:00—次日 3:00 期间,下同)超过五个月(含五个月) 的,应补交年费;一个月内实际在校内停放过夜超过 15 天(含 15 天)的,应补交月 费。 (4)驻校社区居委会、军警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私家车,比照本校教职工 办理;其余驻校机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私家车,校内租房户,按 E 类标准办理年卡。 校内租房户办理 E 类年卡,应当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出具居委会书面证明。 5、符合核发使用智能卡的新购的公、私车辆,自购车之日起算给以 20 天的规定 卡申办期限,出具相关凭证经门卫同意后就近免费进出校门。 6、无有效驾驶证或准驾车型与所申请办卡车型不符的,不予办卡;中、大型以 上私家车,不予办卡。 7、申请人采取欺骗手段或使用虚假材料,办理了免费卡的,一经发现,一律按 计时收费处理。 8、申领智能卡应当按照成本价缴交押金(100 元);办理退卡时如经检查确认 无损的,由收费部门原值退还押金。 9、注意事项 (1)智能卡须安装于车前挡风玻璃最佳接收位置(正面不能有金属或者金属膜 覆盖),请勿自行拆改,以免影响感应识别放行灵敏度。 (2)智能卡为不停车通行高频卡,车辆出入时请减速缓行;不得跟车、冲卡。 (3)智能卡仅限于在准驾车辆上使用,不得转借、盗用。 (4)请勿弯折、污损智能卡,智能卡如若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10、特别 提示 (1)申办的具体要求,以学校的实施细则规定为准。如若申办车辆的行驶证 “车主”非申请人名义,另须出具车主方准予使用的书面声明(配偶除外)。 (2)智能卡有效期间,申请人即与学校的委托单位后勤集团南强物业服务有限 公司确立了附带条件(特定对象、履约承诺)的校门通行与校园停车场所使用关系; 但不论有偿与否,后者并不承担车辆及其他财产的保管责任。 (3)持卡人违反学校相关规定、违约使用的,发卡方有权径行采取冻结、中止 使用、注销智能卡等技术手段,实行限制车辆进出,追索应缴费用,缴销非法、无效 智能卡等措施。 受理地址:校门车辆通行智能卡服务窗口 厦大后勤服务楼 (原石井餐厅)一楼北侧 咨 询 服 务 电 话:2185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