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人工智能学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实施办法.doc
人工智能学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群团组织推优工作程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 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天津科技大学团支部“推优入 党”办法》的要求,结合人工智能学院党建工作实际,制定人工智能 学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实施办法。 一、“推优”标准 1.提出入党申请,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且培养时间不 少于 6 个月的人工智能学院在册大学生。 2.政治立场坚定,入党动机端正,拥护党的纲领和章程,拥护党 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带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群众基础良好。 5.学习态度端正,积极配合教师完成教学任务,必修课无不及格 科目(以教务系统成绩单为准)。 6.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表现突出,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者 优先考虑。 7.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主动参加运动会等各级各类社会活动, 积极参加国防教育、义务献血等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二、“推优”步骤 1.学院团委统一领导,各党支部组织落实。各团支部推选,团支 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院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学生事务中心 以部门(团支部)为单位推选,院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社团联 合会主席、学生事务中心主任为第一责任人;院级社团以社团为单位 推选,社团主席为第一责任人。各支部和学生组织推选同时进行,学 生选择其一进行选举。 2.党支部安排并通知监票党员到所辖团支部监督推优工作,学生 组织由院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社团联合会主席、学生事务中心 主任安排并通知监票党员到各学生组织监督推优工作;院社团联合会 主席安排并通知监票党员到各社团组织监督推优工作。团委安排工作 人员列席并全程监督、配合团支部和各学生组织的推优工作(以下简 称监票党员、监票工作人员)。监票党员和监票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 监票人职责,失职必问、问责必严。 3 监票党员宣读《人工智能学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实施办法》 。 4.团支部书记/学生组织第一责任人介绍拟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 (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 5. 坚决杜绝拉票行为,一经查出,已列为推荐人选的取消候选人 资格,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 予相应处理。出现拉票行为的团支部,学院团委将酌情减少今后的推 优名额。 6.团支部/学生组织成员投票推荐 (1)推优采用无记名投票形式; (2)投票人员为团支部/学生组织全体团员,参加投票人数应达 到团支部/学生组织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 (3)当选者应获得应到团支部/学生组织人数一半以上的选票 (请使用正式选票); (4)各团支部/学生组织要当众唱票,并公布投票结果; (5)各团支部/学生组织按选票情况,由高到低确定推荐人员名 单,填写推荐表(附表 1),并连同选票一并上交监票党员,由检票 党员上交至各党支部,各党支部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 下午 5:00 前将 统计好的《2019 年下半年人工智能学院积极分子推优结果汇总表》 (附件 3)发送至团委邮箱 tustaituanwei@163.com。 7.院团委广泛征求广大团员青年、党员、辅导员、班导师等意见, 综合考察,确定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 8.入党积极分子由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并报学院党委备案。 《人工智能学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实施办法》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起 实施。 人工智能学院团委 2019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