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政府性债务工作的情况.docx
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 关于政府性债务工作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系统内债务余额 2017 年全区新增政府债券 2.39 亿元,申报置换存量债务 1.12 亿元。截至 2017 年 12 月底,我区纳入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的政府性债务余额 26.17 亿元(其中一般债务 13.18 亿 元、专项债务 3.20 亿元、或有债务 9.80 亿元)。 (二)系统内债务余额加上系统外新增债务余额风险预警情况分析 自 2014 年底政府性债务系统锁定以来,截至 2017 年 12 月,我区融资平台新增债务 26.19 亿元。其中,视同为一般债务或专项债务的为 18.3 亿元;视同为或有债务的为 7.89 1 亿元。 综上所述,按照债务分类统计的有关规定,我区政府性债务实际余额 32.92 亿元(其中 一般债务 27.86 亿元、专项债务 2.96 亿元、或有债务 21.01 亿元),经测算,我区实际综 合债务率为 58.74%,处于绿色安全范围。 目前,我区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健全,审批规范,监管得力,综合债务率处于绿色安全范 围,无论从债务结构、偿还能力和制度建设来判断,还是从财政收入、项目运行、综合债务 率来分析,我区政府性债务规模小、期限较长、利率较低、融资空间较大、风险可控。 二、管理措施 下阶段,我区将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组织开展融资举债工作; 坚持将融资举债计划纳入政府性债务管理,控制在风险可控范围内;同时借鉴省内外通行做 法,优先考虑政府债券、PPP 模式等相关法律法规鼓励的融资模式。针对我区欠规范的举债 2 行为,相关整改方案及融资工作基本思路如下: (一)加强规划和预算管理 将政府性债务纳入中长期财政规划管理和年度财政预算管理,严禁政府各工作部门和融 资平台擅自举债,强化和保障区域资金链安全,防范系统性风险。按省财政厅债务预警的相 关要求,严控债务规模。 (二)规范审批决策程序 进一步规范政府平台公司举债融资和融资项目的审批决策程序,所有政府性债务和融资 项目先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再报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坚决制止和杜绝融资平台和 政府部门单位擅自违规举债。 (三)规范融资资金使用管理 资金必须用于政府计划规定的建设项目和建设内容,不得挤占和挪用;必须厉行节约, 3 防止损失浪费。对融资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挤占贷款资金。 (四)督促融资平台加强内部管理 鼓励平台公司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进高端人才,加强队伍建设;督促平台公司按现代企 业制度加强内部管理,逐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重点做好土地经营、经营权出让等经营性收 入,加强造血功能,逐步实现平台自求平衡,增强可持续融资能力。 (五)强化部门监督管理职责 区财政局作为政府性债务管理部门,对政府性债务申报审核、规模批复负责,建立全区 政府性债务动态监控和预警系统;督促、协调融资平台建立偿债风险资金专户,督促和指导 平台筹集和管理偿债风险资金;落实财政对平台公司的返还奖励,支持平台公司做大做强。 区审计局应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的跟踪审计,严控各部门单位擅自举借债务,确保不虚增债务。 区国资局对信贷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管理,督促各融资平台加强资金内控管理, 规范融资资金筹措和使用。区金融办对全区的融资资金运行情况建立动态监控和预警系统, 4 定期向区政府报送融资资金情况和风险分析报告,及时掌握融资资金运行情况。 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 2017 年 12 月 30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