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栗港镇工贸行业事故应急预案.doc
桃江县大栗港镇 工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21-08-16 发布 2021-08-16 实施 大栗港镇人民政府 发布 目录 1 总 则 ................................................................................................................5 1.1 编制目的................................................................................................5 1.2 编制依据................................................................................................5 1.3 适应范围................................................................................................6 1.4 工作原则................................................................................................7 2 事故风险描述.....................................................................................................8 2.1 基本情况.................................................................................................8 2.2 事故风险描述.........................................................................................8 2.3 危险品重大危险源情况.......................................................................11 3 组织机构及职责.............................................................................................12 3.1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12 3.3 应急联动机制.......................................................................................16 3.2 组织体系框架描述...............................................................................17 4 预警及信息报告..............................................................................................18 4.1 监测预警...............................................................................................18 4.2 信息报告..............................................................................................18 5 应急响应..........................................................................................................21 5.1 响应分级..............................................................................................21 5.2 响应程序..............................................................................................22 5.3 应急处置..............................................................................................22 5.4 指挥与协调...........................................................................................27 5.5 应急结束..............................................................................................27 6 信息发布...........................................................................................................29 6.1 信息共享和处理...................................................................................29 6.2 新闻报道...............................................................................................30 7 后期处置..........................................................................................................31 7.1 善后处置...............................................................................................31 7.2 社会救助...............................................................................................32 7.3 保险.......................................................................................................32 7.4 调查评估...............................................................................................33 8 保障措施..........................................................................................................34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34 8.2 应急队伍保障.......................................................................................34 8.3 救援装备保障.......................................................................................34 8.4 物资保障...............................................................................................35 8.5 交通运输保障.......................................................................................35 8.6 医疗卫生保障.......................................................................................35 8.7 治安保障...............................................................................................36 8.8 技术保障..............................................................................................36 9 监督管理..........................................................................................................37 9.1 宣教.......................................................................................................37 9.2 培训.......................................................................................................37 9.3 演练.......................................................................................................37 10 奖励与责任.....................................................................................................38 10.1 奖励.....................................................................................................38 10.2 责任.....................................................................................................38 11 附则 ................................................................................................................39 11.1 施行日期.............................................................................................39 11.2 预案修订.............................................................................................39 大栗港镇工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制定本《预案》的目的是在大栗港镇行政区域内工贸企业发生突 发事件时,能及时控制和避免事故扩大,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保障公众的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 经济发展。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是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 级响应、属地为主、公众动员”的原则。预防工作是事故应急救援工 作的基础,要做好日常事故预防,落实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准备措施, 做到有备无患。安全生产事故具有突发性、扩散迅速和危害范围广的 特点,要求救援行动必须迅速、准确和有效。因此救援工作必须实行 统一指挥下的分级负责制,以属地为主,并根据事故的发展情况,采 取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形式,充分发挥事故单位及全镇力量 的优势和作用。 在大栗港镇辖区内的所有工贸企业和在本《预案》中承担安全生 产事故救援任务的单位、个人、社会力量及危险区域内需撤离的人员, 均要遵守本《预案》的规定。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 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灾难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 4 大栗港镇工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 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 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生 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 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湖南省突发事 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益阳 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大栗港镇突发事件总体预案》;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生 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职业性接 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生产经营单 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工作场所有害因 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物理有害因素》;《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 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 估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等。 1.3 适应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大栗港镇行政区域内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经 营过程中发生的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5 大栗港镇工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 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 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 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 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要重点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 防灾救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要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加强 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的培训,做好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 并定期进行演练、演习;要加强公共安全的科学研究,采用先进的预 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 技水平。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 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预案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与相关政策相衔接,与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深化行政 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要按照有关程序制定、修订应急预案;要依法 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5)资源整合,联防联控。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队伍建设,建立 联动协调制度,形成指挥有力、反应快速、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 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6 大栗港镇工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 事故风险描述 2.1 基本情况 大栗港镇境内工贸企业主要涉及的行业分布有轻工、 商贸行业等。 具体分布地址及经营范围见下附件 5。 2.2 事故风险描述 2.2.1 火灾 大栗港镇境内有木制品企业、竹制品企业,在生产储运过程中存 在大量可燃物,若未指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对点火源进行管理,且 若对于建筑物防火间距、建筑物耐火等级、构建材料和防火分区、消 防设备及通道、配电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等不是很规范,均有可能导 致火灾的发生。 2.2.2 粉尘爆炸 镇境内有多家木材加工厂、竹制品加工厂,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 大量的可燃性粉尘,若未采取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措施,车间易燃粉 尘扬起后引发爆炸,导致粉尘集聚,则可能会导致粉尘爆炸;扬尘较 多的车间未设置防爆电器或等级不够,电弧火花引燃易爆粉尘,导致 火灾或爆炸事故。 7 大栗港镇工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2.3 坍塌 镇境内工贸企业物料在整理或维修作业中易发生物料坍塌;危险 建筑物遇风雨及其他异常情况导致垮塌。厂房、烟囱等高大建构筑物 未进行防腐处理;槽罐地基下沉易导致坍塌; 2.2.4 机械伤害 大栗港镇内工贸企业检修结束未按程序进行试车,安全装置未及 时恢复;检修过程未制定或未落实检维修作业方案;承压设备带压作 业,机械特别是物料运输机事故开关、紧急拉绳等安全装置缺失、损 坏 或失效,机械设备运行过程违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安全防护装 置设施不到位均可能导致机械伤害。 2.2.5 高处坠落 镇境内工贸企业高处作业未制定或未落实操作规程,高处作业平 台未设置防护栏杆。 2.2.6 触电 大栗港镇工贸企业生产过程中配置的开关柜、动力配电箱、电缆 等供配电设施;用电设备较多,可能发生触电事故。潜在的触电事故 的发生是由于电气设备漏电,电气安全防护设施失效,随便接临时电 源等情况下,人体接触带电物体导致的。 8 大栗港镇工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2.7 物体打击 大栗港镇工贸企业存在众多落差大于 2m 的场所,故很容易出现 物体打击伤人。在检修作业过程中,因工具、零部件摆放不当,维修 现场杂乱,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乱放工具或将工具没放稳,工具落 下而导致砸伤人;高处检修时,发生险情,现场未设置警戒区域和警 示标志,也无专人监护,易发生物体坠落伤人。高处设备的零部件因 安装不牢而坠落伤人等。 2.2.8 中毒与窒息 大栗港镇境内工贸企业存在有一定有害气体的扩散与排放,存在 尘、毒作业危害。作业场所使用的有毒有害气体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有 毒漆雾或气体,会对人体造成职业危害。 镇境内工贸企业木片料仓、消防水池、喷漆涂装室、污水处理池、 除尘器室制冷机房内等槽、罐、炉、窑釜、池、塔类设备及附属设施 等有限空间作业时,在封闭空间内可能存在缺氧、有毒气体等情况, 如果未对作业场所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未对氧含量进行分析,未 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安全监护,未佩戴与作业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在进 行检修时可能发生中毒和窒息。 2.2.9 淹溺 大栗港镇工贸行业的厂区内的消防水池,如果不加以防范或作业 人员精神不集中,意外掉入,可能发生淹溺伤亡事故。 9 大栗港镇工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2.10 车辆伤害 大栗港镇工贸行业厂区机动厂区车辆伤害:厂区各类运输车辆如 车辆本身缺陷,或制动、音响、灯光等失效,道路状况不符合规定要 求或误操作等原因,导致车辆对周边人员的伤害事故。该项目中厂区 运输以叉车、货车运输并重。因此存在车辆伤害。 2.2.11 灼烫 大栗港镇内工贸行业的高温设备若未进行保温、隔温设计,人员 操作未佩戴隔温防护措施,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足,那么可能会意外 触碰高温设备,发生灼烫事件。 2.2.12 起重伤害 大栗港镇工贸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起重设备,若起重设备及其安 装置未按规定开展定期检验、检测、维修、保养及大修,起重机械功 能缺失或失效,操作人员未取证,违规起重作业均有可能导致起重伤 害。 2.3 危险品重大危险源情况 根据工贸企业汇报情况统计,镇境内所有工贸行业均未构成重大 危险源。 10 大栗港镇工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1 领导机构及职责 成立大栗港镇应急管理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管理指挥 部”),实行总指挥负责制,当本镇工贸企业发生突发事故时,领导、 指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具体指挥部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如下: 政 委:王 总 指 锋 挥:孔国奇 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总指挥:何 浩 副镇长 副 虎 党委副书记 总 指 挥:何 李卫萍 党委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 周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凤 邓光明 党委委员、副镇长 秦 尚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龚 成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蔡 荣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杨金花 成 副镇长 员:詹范文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主任 肖珞瑒 党政办主任 盛 萍 党建办主任 11 大栗港镇工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杨江华 经济发展办主任 郭宗海 社会事务办主任 李 勇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主任 胡介福 财政所所长 彭有为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卢喜安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永忠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万里飞 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肖勤径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李 狮 司法所所长 丁 葵 派出所所长 王跃中 镇中心校校长 邓跃红 马迹塘交警中队队长 刘光跃 三堂街交警中队队长 杨大运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 刘 冰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五中队队长 汪 慧 鸬鹚渡供电所所长 张 明 马迹塘供电所所长 胡建平 鲊埠供电所所长 王守顺 三堂街供电所所长 刘 萍 中心卫生院院长 何 平 大栗港电信分局局长 肖 雪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副主任 12 大栗港镇工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镇应急指挥部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 公室(下面简称镇应急办),由肖雪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如遇人员调整,由接替工作人员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3.1.2 工作机构及职责 镇有关部门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参与工贸行业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 镇应急管理指挥部:按照本预案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处置工作,做 好统一领导、集中指挥、组织协调等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组建一般及以上事故应急救援专家顾问组, 为事故应急救援的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紧急调用与事故应急急需的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做好稳定社会秩 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迅速、如实发布事故消息、向上级 机关报告事故情况,核发事故通报;负责组织对一般及以上事故的调 查处理,督促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 协调、参与工贸行业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对一般事故或我镇社会 影响大的事故,派出工作组指导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镇政府授权 牵头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救援工作,及时 向市委、市政府和镇委、镇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 市委、市政府和镇委、镇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 13 大栗港镇工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示。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指导 协调事故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舆情监测和现场记者服务管理,以及 网上信息内容的应急管控等工作。负责组织受灾群众的吃住安排,动 员社会救济和落实救济物资;协调事故中死亡人员的后期处理工作; 协助善后处理工作。 镇卫生院:负责制定工贸行业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与救护实施方 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 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 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急性职 业中毒人员的职业诊断,负责指导事故发生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镇派出所:负责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交通 管制、人员疏散、维护事故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保障交通运输 的畅通和安全;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党政办:负责筹集事故抢险和事故处理资金的保障;提供镇级应 急救援演练经费保障,并将工贸行业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技术保障、 应急物资储备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应急救援提供资金保障。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对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后造成的污 染事故进行监测、提出环境危害控制的实施方案;对可能存在较长时 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 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组织工贸行业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镇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协调组织提供运送救援人员、撤离人员和 14 大栗港镇工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救援物资的运输保障。 镇武警中队、综合执法大队:根据救援工作要求,组织协调应急 救援队伍参与现场救援。 镇市监所:负责报告市级监管机构及镇人民政府,市级监管机构 及检测机构对事故所涉及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 特种设备的检测、认定,并提出事故现场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技术措 施及处置方案。 各村(社区)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工贸行业应急管理工作,根据 突发事件级别负责或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3.3 应急联动机制 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平时加强与应急工作机构、专家组、应急 救援指挥机构及上级驻本地单位、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的工作联 系,通报有关突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共同组织应急演练。 应急时,根据国家规定,请求上级驻本地单位、武警中队、消防救援 大队。 15 大栗港镇工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2 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突发工贸安全生产事故预测、预警、报警、接警、处置、结束、 善后和灾后重建环节的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必须在应急 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履行职责,切实做到上下联动,左右互动, 紧密配合,高效运转。 16 大栗港镇工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 预警及信息报告 4.1 监测预警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后,事故 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 告后,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镇行业主管部门及应急管理局。发生较 大及其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业主管部门及应急管理局应当同时报 告同级人民政府。 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确认可能导致安全生产生产安 全事故的信息后,要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 取相应的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当本级、本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认 为需要支援时,请求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协调。 4.2 信息报告 4.2.1 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 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单位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并立即报告 所在地乡镇政府、应急办。 (1)工贸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现场人员要立即开展自救 和互救,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2)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并经核实后,应迅速组 17 大栗港镇工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织救援,并立即向企业所在地乡镇政府和应急办报告。 (3)镇应急办接到事故报告后,研判事故的应急响应级别,依 据预案中对各种应急级别的要求,做好指挥、领导工作并立即采取必 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4)当确定安全生产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 人员伤亡时,立即向益阳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 告,请求给予支援。 4.2.2 报告内容 事故信息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或险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等基本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 人数、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抢险救援情况;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2.3 报告时限 各职能部门、乡镇站所、监测点是监测和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主 要力量,要依托自身建立的监测系统,实施常规监测,并按相关规定 上报监测结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应急办负责接收、处 18 大栗港镇工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理工贸行业突发事件信息。发生一般和较大级别的突发事件,各乡镇 及职能部门在事发后 1 小时内向镇应急办报告;重大和特别重大级别 的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先口头报告,然后 在 2 小时内再补报书面信息;不属于突发事件,但发生地点敏感、人 员身份特殊、持续时间长、社会影响较大的特殊情况,都必须及时上 报。报告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主要内容包括事发时 间、地点,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领导到位情况、现场采取措施及下 一步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请求帮助等,并视事件处置进展情况续报。 19 大栗港镇工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5.1.1 响应级别划分 按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 响应一般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 、重大(Ⅰ级)、较大(Ⅰ级)、 一般(Ⅰ级)。 (1)特别重大(Ⅰ级) 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或者 1 亿元以上直 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Ⅰ级) 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Ⅰ级) 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Ⅰ级) 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 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节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下 同。 20 大栗港镇工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1.2 分级应急响应 发生一般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由镇人民政府启动 IV 级应急 响应并负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较大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或超出镇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 的,由市人民政府启动 III 级应急响应,在益阳市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的指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重大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或超过益阳市人民政府处置能 力的,由省人民政府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在省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指 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特别重大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或超出省人民政府应急处 置能力的,由国务院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在国务院工贸行业安全生产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5.2 响应程序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程序:信息报告→初步判断→先期处 置→启动应急预案→现场指挥与协调→抢险救援→扩大应急→信息沟 通→临时恢复→应急救援行动结束→调查评估。 5.3 应急处置 5.3.1 先行处置措施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在报告信息的同时,要 立即组织企业相关负责人、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等组成现场抢救组,开 21 大栗港镇工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展紧急疏散、紧急区域划定、人员搜救等先期处置工作。事发地人民 政府相关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机构,组织指挥公安、 消防、医疗、应急救援队等力量进行应急处置,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 列措施: (1)按照避灾线路,迅速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 查明事故类型和发生地点、范围,同时查明被困人员数量和位置,组 织营救。 (2)根据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具体类型,制定和实施有效的 应急处置要点,迅速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3)尽快抢修,使原有生产系统尽可能恢复功能,进一步创造 抢救与处理事故的有利条件。 (4)关闭或者限制使用事故场所或受影响区域,中止可能导致 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5)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6)迅速调集应急救援队伍、物资及食物、饮水,尽可能向被 困人员提供生存必需保障。 (7)保护事故现场,对所有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 物、致害物等)贴上标签,注明时间、地点、管理者,尽可能进行现 场摄影及绘图等。 5.3.2 设立现场指挥部 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是事故现 22 大栗港镇工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场应急处置的最高决策指挥机构,实行总指挥负责制。指挥部由总指 挥、事故发生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救护队伍负责人和 事故单位负责人等组成。 指挥部下设 10 个工作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可作调整): (1)事故现场指挥组 镇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和救援工作的实际,指定相关成员单 位、事故发生的地方政府参与组成事故现场指挥组。 主要职责是准确判断事故性质,根据事故性质迅速研究制定抢险 救援实施方案和防止抢险救援过程中事故扩大的措施;根据抢险救援 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改方案及措施;准确及时向事故应 急指挥部汇报进展情况;调集并组织救护队及消防等专业抢险救援队 伍进行事故抢救工作。 (2)抢险救援组 组长由镇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担任。 负责事故的消防抢险,控制危险源,开展扑救火灾、人员搜救, 事故控制后的现场处理等工作。 (3)物资保障组 组长由镇发改局负责人担任。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处置工作中的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集和准 备工作,保障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所需的物资供应。 (4)综合组 组长由镇社会事务办主要负责人组成。 23 大栗港镇工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主要职责是事故发生后,负责安抚遇险、遇难者家属以及群众, 保持险遇、遇难者家属和群众的情绪稳定,确保应急抢险工作顺利进 行;为抢险救援、新闻媒体、有关事故调查人员、遇难者家属等提供 食宿和所需交通工具。 (5)安全保卫组 组长由镇派出所负责人担任。 其主要职责是调集警力,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和警戒工作;维 护现场治安,防止事故现场人为破坏和其他突发事件发生;协助救援 工作组组织调动运输工具;维护事故现场附近交通秩序。 (6)医疗救护组 组长由县三医院有关负责人担任。 主要职责是事故发生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 伤员;协调各医院对事故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协调血站、 防疫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供血和防疫工作。 (7)通讯保障组 组长由电信、移动、联通公司有关负责人担任, 成员由移动通讯公司、电信分公司、联通公司有关负责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保障事故现场指挥系统及内外部通讯的畅通。 (8)信息发布组 组长由镇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担任。 成员由事故发生地的乡镇政府有关人员以及镇有关媒体负责人 组成。其主要职责是提出对内、对外报道工作意见,组织指导对内、 24 大栗港镇工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对外新闻发布工作;协调解决新闻发布、报道中出现的问题,组织舆 论引导。 (9)事故调查组 由镇人民政府、镇应急办、镇派出所等单位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控制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进一步核实遇险(遇难)人 员姓名、年龄、家庭地址、联系电话、家属资料等;按照“四不放过” 原则调查、分析事故经过和原因,追查事故责任,提出事故防范措施。 (10)善后处理组 组长由社会事务办负责人担任。 其主要职责是灾后抚恤、生活救助,遇难者遗体处理及对遇难者 家属的安抚、赔偿等工作。 5.3.3 不同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应急处置技术措施和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5.3.4 扩大应急 因突发事件次生或衍生出其他事件,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不足以 控制事态发展,需由其他专项应急指挥部、多个部门(单位)增援参 与应急处置的,应急指挥部应及时报告镇指挥部。 如果预计事故将要波及周边城市或地区的,应以镇政府的名义, 协调周边城市启动应急联动机制。 当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本镇自身控制能力,需要上级相关应 25 大栗港镇工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急力量提供援助和支持的,由镇委、镇政府报请市委、市政府,省委、 省政府或党中央、国务院协调相关资源和力量参与事故处置。 5.4 指挥与协调 5.4.1 应急指挥部与现场指挥部 突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由镇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 协调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应 急指挥部报告情况,请示重大问题的处理指令。 5.4.2 现场指挥部与其他单位 一切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各救援队伍到 达现场后向现场指挥部报到,由现场指挥部分配任务。当地乡镇人民政 府必须全力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发挥主要作用。 5.5 应急结束 当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 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对于继续救援直接威胁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极易造成次生、衍生 事故等情况,指挥部要组织专家充分论证,作出暂停救援的决定。在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指挥部组织 研究,确认符合继续施救条件时,再行组织施教,直至救援任务完成。 因客观条件导致无法实施救援或救援任务完成,在经专家组论证 26 大栗港镇工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并做好相关工作的基础上,指挥部提出终止救援的意见,由指挥部宣 布应急结束。 27 大栗港镇工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 信息发布 6.1 信息共享和处理 6.2.1 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充分利用现已建成的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网络系统。现场指挥部 采用手机等通信手段进行通信联络。应急指挥部配置电话同步录音、 视频装置、传真机、互联网终端,并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立通信联 系。 6.2.2 值班 应急处置期间,事故单位和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事发地基层组 织、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专业技术机构应当实行 24 小时 值班,每日向上一级报告一次情况,重要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6.2.3 现场信息采集 现场信息包括:人员伤亡、失踪情况;财产损失情况;待救援人 员情况;危险源的现状、发展趋势及控制情况;现场医救情况;现场 救援进展情况和现场救援队伍情况;现场救援物资供应情况;现场环 境监测情况。现场信息由现场指挥部采集,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28 大栗港镇工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2.4 镇外信息通报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涉及或者影响到本镇行政区域外的,及时 上报镇应急委,由镇人民政府及时与所涉及或者影响的镇人民政府取 得联系,通报有关情况。 6.2.5 涉外涉港澳台 突发事件中有外籍或者港澳台人员伤亡、失踪、被困的,或者可 能影响到境外的,及时上报镇应急委,由镇人民政府及其外事侨务、 台办等部门按照国家规定上报。 6.2 新闻报道 6.2.1 新闻报道的原则 新闻报道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重点报道应急工作进 展情况,各级政府组织干部群众积极应对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突发事 件的措施和情况,现场救援队伍、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武警部队官兵、 公安干警和广大人民群众在应急救援中的感人事迹,捐款捐物支援灾区 等情况。 6.2.2 新闻发布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除国家规定保密的外,应急指挥 部应当确定新闻发言人,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统一、及时向社会发布 有关信息。对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处置的突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事 29 大栗港镇工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故信息以及国家机关作出的应急工作指示、决定、命令,必须及时通过 媒体公开。 30 大栗港镇工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7 后期处置 7.1 善后处置 7.1.1 灾民安置 镇社会事务办应当迅速设立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安置场所和 救济物资供应站,继续做好相关受难人员安置和救灾款物接收、发放 工作,确保灾民基本生活。民政部门会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 实际情况,制订人员救助、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 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而引起的矛盾和纠纷。 7.1.2 疫病控制 卫生行政等部门负责做好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现场的终末消 毒、疫情监控和食品、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7.1.3 现场清理 做好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由应急指挥部组织 成员单位进行清理或由事故单位自行清理。在清理过程中可能导致危 险发生或清理工作有特殊要求的,由专业队伍进行清理。 7.1.4 恢复与重建 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组织对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事 31 大栗港镇工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企业生产、生活计划, 迅速进行重建工作。 7.1.5 征用补偿 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 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或者紧急措施致使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的,依法应由引起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单位承担的,由责任 单位赔偿;依法由政府承担的,由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7.2 社会救助 7.2.2 司法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对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 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权依 法要求赔偿。 7.2.1 募捐 提倡、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为恢复重建工作捐赠资金和物资。 红十字会、慈善基金会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和组织可以根据需要开展经 常性的募捐活动。侨务联合会应当加强与广大华侨、侨胞的联系,帮 助有赈灾意愿的华侨、侨胞实现其意愿。 32 大栗港镇工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7.3 保险 灾害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通报情 况;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及时组织和督促有关保险公司赶赴现场提 供定损理赔等保险服务。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在应急工作中 因工伤亡人员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7.4 调查评估 7.4.1 调查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处置完毕后,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组织调查,查明导致突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 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形成调查报告。有关乡镇人民政府、部门和单位 应当积极配合调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7.4.2 评估 应急指挥部应当对应急工作进行评估总结,找出预防、预测、预 警和处置环节中的经验和教训,改进工作,包括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 要求,需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的,应当及时组织修订,提高预警和应 急处置能力;对责任事故,必须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 施,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应急工作评估总结应当向市 人民政府报告。 33 大栗港镇工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 保障措施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领导小组和各组成单位的联系方式,并 要确保联络畅通和及时更新。 利用镇应急委建立的应急指挥救援系统及应急联动平台。实现应 急指挥系统的智能化和数据化。统一指挥场所,包括基本指挥所、预 备指挥所、移动指挥所以及地下指挥所等。 若事故发生地通信线路中断,通信管理部门要及时协调有关基础 电信运营公司组织抢修恢复,同时尽快建立并启动卫星等机动通信方 式,保证应急指挥信息通畅,努力保障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畅 通。 8.2 应急队伍保障 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以工贸企业的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为基 础,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应急救援人员、装备,开展培训、演习,做到 反应快速,常备不懈。 武警、消防救援大队是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重要的支 援力量,其他兼职消防力量及村(社区)群众性应急队伍是应急救援 的重要补充力量。 34 大栗港镇工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3 救援装备保障 工贸企业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企业事故应急 救援装备。工贸企业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本企业、本地工贸安全事 故应急救援的特点,建立和依托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 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并合 理布局和补充完善应急救援力量。 8.4 物资保障 有关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贸企业建立应 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工 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物资和装备。 8.5 交通运输保障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确保事故 发生地区公路通行条件良好。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确保救援人员、 物资、器材运输和伤员转移的畅通。 8.6 医疗卫生保障 县三医院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协调各医疗 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特点,组织落实专用药品和器材,开展人员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企 业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治能力。医疗机构接到指令后要迅速进入事故现 35 大栗港镇工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场实施医疗救治,各卫生院负责后续治疗。 8.7 治安保障 镇公安部门组织实施事故现场安全警戒和治安管理, 对重点场所、 重点物资设备加大防范保护力度,及时疏散群众,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8.8 技术保障 依托科研单位、院校建立相应的技术信息系统,进行事故预测、 预防和应急处理技术以及工贸企业应急救援技术设备的研究和开发, 必要时,邀其派人参与应急救援,为救灾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36 大栗港镇工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9 监督管理 9.1 宣教 镇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工贸企业要对安全生产及避险、自救 互救知识进行宣传,定期组织企业职工、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培训,提 升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能力。 9.2 培训 镇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应当通过编发培训材料、举办培训班、 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 救援人员等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9.3 演练 各工贸企业及主管单位要根据应急预案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应 急演练,应急指挥部一般每年组织一次综合性演练,工贸企业一年组 织一次综合性演练,半年组织一次专项演练。 37 大栗港镇工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0 奖励与责任 10.1 奖励 应急管理纳入绩效考核,应急指挥部每年对各成员单位进行考核, 评先评优。 对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由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10.2 责任 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推诿敷衍、工作不力, 信息报告存在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象,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 信息发布舆论引导不力,以及应急准备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 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8 大栗港镇工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1 附则 11.1 施行日期 本预案由应急办负责制定与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1.2 预案修订 预案原则上每 3 年修订 1 次,但当遇见以下情形时,应急预案应 当及时修订: (1)制定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发生重大变化;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 (3)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5)预案中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预案演练或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 (7)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形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