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代码:501001)2021年度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本级决算公开.docx
2021 年度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机关本级决算 二〇二二年九月 目 第一部分 录 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 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 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 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职责。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 规和规章,拟定城乡规划地方性法规和草案。监督检查自然 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 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 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 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 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 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 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 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 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 产核算。负责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 标准。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 作价出资,拟订土地储备政策并监督实施,合理配置全民所 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 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 然资源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 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 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 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 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落实主 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 划并监督实施;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 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 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 途管制制度,研究拟定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各县 (市)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承担历史文化 名镇、名村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组织拟订并实 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 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具体承担市辖区城乡规划管理职责。负责中心城 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 编制、报批和实施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 用地规划、工程规划审批及批后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 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市 辖区的村镇规划管理工作,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八)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 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 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国家 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 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 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 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财政出资的地质勘查项 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承担全市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落实全市综合 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 并指导实施。管理市财政出资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项目。 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 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 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管理地质灾害相关资质。承 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矿业权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出让及 审批登记管理。指导全市矿业权审批登记工作,调处矿业权 重大权属纠纷。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矿种的总量调 控及相关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矿产资源保护与监督工作。拟订全市 矿产资源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负责压覆矿产资源审批。 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监督指导地质资料管理。 (十四)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 绘、地理国情监测及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 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 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和监 管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及运行维护。 (十五)推动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制定 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人才培养规划和 计划。贯彻执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 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 与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对外 合作。 (十六)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或国家和省自然资源督 察机构安排,对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 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 划的重大方针政策、 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 件。 (十七)承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及市自然资源管理委员 会日常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 21 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安全保 密、档案、史志年鉴以及新闻宣传、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信 息化等工作;承担组织编制全市自然资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 度计划工作;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文稿, 协调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全市自 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专 业统计相关工作;对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领 导批示的重大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二)政策法规科(信访办公室) 负责拟订城乡规划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有关立法 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推进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法治建设,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 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 众来访,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交办、转送及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工作。 (三)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科技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 负责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 计标准,建立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市 性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组织 开展全市土地、矿产、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 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 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拟订全市自 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规划、计划。贯彻落实有关技 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科研项目; 承担科技成果管理及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开展卫星遥感等高新 技术体系建设;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对外交流合作计 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规范和监管全市卫星 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贯彻执行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 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贯彻执行地理信息安 全保密政策;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全 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 审核全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开展国家版图意 识宣传教育工作。 (四)三门峡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 负责实施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 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 承担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 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工作。 (五)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审计科)。 负责完善和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和统计 制度,组织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市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组织拟订 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拔、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 地储备政策;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 置工作;负责内部审计相关工作。 (六)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负责健全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和市场交易规则并 组织实施, 依法依规对自然资源交易平台和交易活动进行监管, 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 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和完善政府自 然资源价格体系和公示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 评估;完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 集约利用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管理工 作;依据城市规划,拟订国有出让用地和划拨土地用地规划条 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作。 (七)国土空间规划科。 负责拟订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全市空间 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 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统筹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开展国 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 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国 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及成果管理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 空间开发利用的市重大专项规划。负责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和 规划设计市场管理工作。 (八)城市规划科。 负责城市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 负责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报批工 作;负责建设项目用地规划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负责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及“城中村”改造规划工作;负 责城市“绿线”“黄线”“紫线”“蓝线”的划定工作。 (九)村镇规划科。 负责全市村镇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各县(市)、镇 (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负责市辖区的村镇规 划管理工作,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组织市辖区所属乡 (镇、街道)的规划编制、实施和报批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 镇、名村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 (十)规划实施管理科。 负责建筑工程的规划许可工作;负责临时性建筑物、建筑 工程外装修、城市夜景灯光照明、户外广告设施、城市雕塑和 小品等工程的规划管理;负责城市市政交通工程、地上和地下 各类管线工程及其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规划许可;负责核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项目的验线及规划核实工作; 参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管线工程的专项规划编制,并制定年 度实施计划工作。 (十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负责拟订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木标准并 监管实施;负责全市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管理工作; 承担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 审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 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管理工作;拟订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 策并监督实施工作。 (十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负责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及拟订工作,组织拟 订实施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 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 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制定合理利 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工作。 (十三)耕地保护监督科。 负责拟订并实施全市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全市耕地保 护责任目标考核;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 工作;负责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 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 护政 策的衔接工作。 (十四)地质勘查和资源保护监督科。 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和地质工作,编制全市地质勘查规 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承担全市地 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编制全市地质灾害规划并监督检查 执行情况;管理市财政出资的地质灾害预防和冶理项目;配合 管理地质灾害相关资质;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 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组织实施国家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工 作标准、规程和规范。拟订全市矿产资源政策、规划并组织实 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监督指导全市绿色矿 山建设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 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矿产地储备工作;实施矿山 储量动态管理,建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 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工作。 (十五)矿业权管理科。 负责拟订全市矿业权管理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矿业 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统计分析并指导全市矿业权审批登记, 调处重大矿业权的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 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管理工作。 (十六)重点项目建设自然资源保障协调办公室(市城乡 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市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 科)。 负责督促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 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自然资源要素保障重大问题;监督检查 重点项目建设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责任制落实;监测分析重点项 目建设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态势;建立完善市重点项目建设自然 资源要素 保障协调工作机制;承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和市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城乡规 划业务例会;研究分析、综合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中 相关重大技术问题。 (十七)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督局(三门峡市自然资源 督察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市自然资源督察标准规范;负责市级自然资源 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事项和重大案件的 调查处理,组织协调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和 12336 热线工 作;指导全市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开展执法稽查和 业务培训;拟订市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制度和工作规则,落实国 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工作部署,配合国家和省自然资源督察机 构开展督察工作;根据授权,承担对全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 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十八)政务服务科。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 有关政策,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协调并负 责 统一办理本部门全部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 信息数 据管理、共享工作。指导本系统政务服务及政务服务 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 (十九)财务科。 负责承担全市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 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机关、 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承担财政和社会资 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二十)人事科。 负责承担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人事、机构编制、 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 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十一)机关党委。 负责承担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党群工作。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2021 年度纳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是: 1、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本级 2、三门峡市矿业开发中心 3、三门峡市市土地开发储备整理中心 4、三门峡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 5、三门峡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6、三门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7、三门峡市城乡规划中心 8、三门峡市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 9、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 心 第二部分 2021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818.6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 收、支总计各增加1110.88万元,增长41.03%。主要原因是 主要原因是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818.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818.6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 年 度 支 出 合 计 3818.61 万 元 , 其 中 : 基 本 支 出 1041.63万元,占27.28%;项目支出2776.98万元,占72.7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818.61万元。与上 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10.88万元,增加 41.03%。主要原因是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75.39万元,占 支出合计的93.63%。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支出增加1280.70万元,增长55.81%。主要原因是自然资源 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 (二)结构情况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575.39 万元,主 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4.13 万元,占 0.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45.80 万元,占 4.08%; 卫生健康(类)支出 45.43 万元,占 1.27%;城乡社区(类) 支出 269.77 万元,占 7.55%;农林水(类)支出 25.69 万元, 占 0.7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 3029.84 万元, 占 84.74%;住房保障(类)支出 46.55 万元,占 1.30%;其 他(类)支出 8.16 万元,占 0.23%。 (三)具体情况 2021 年 度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年 初 预 算 为 1208.38 万元,支出决算为 3575.3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95.8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 (项)支出 年初预算为 21.4 万元,支出决算为 4.13 万元,完成年 初预算的 19.3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 是受新冠疫情影响,资金紧张,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 年初预算为 51.51 万元,支出决算为 80.70 万元,完成 年初预算的 156.6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 原因是 2021 年度退休人员增加,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 年初预算为 59.07 万元,支出决算为 64.27 万元,完成 年初预算的 108.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 原因是年末在职人数多于年初报预算时的人数,人员变动导 致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 出 年初预算为 0.82 万元,支出决算为 0.84 万元,完成年 初预算的 102.4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 因是死亡抚恤费用标准调整,因此支出增加。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 疗(项)支出 年初预算为 45.22 万元,支出决算为 45.43 万元,完成 年初预算的 100.4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 原因是年末在职人数超过年初报预算时的人数,人员变动导 致支出增加。 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 (项)支出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75 万元。决算数与 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对部分项目科目进行调 整,因此支出增加。 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 理事务(项)支出 年初预算为 1000.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97.62 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19.7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 要原因是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项目由于的单位收入未 达到预算目标值,导致经费不足,因此支出减少。 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 规划与管理(项)支出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70.40 万元。决算数与 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对部分项目科目进行调 整,因此支出增加。 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项)支出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5.69 万元。决算数与 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驻村工作经费、生活补助 为财政直接下达经费。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 初预算为 670.05 万元,支出决算为 785.56 万元,完成 年初预算的 117.2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 原因是年末在职人数超过年初报预算时的人数,人员变动导 致支出增加。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 年初预算为 266.0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11.04 万元,完 成年初预算的 79.3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 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资金紧张,因此支出减少。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支出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968.48 万元。决算数 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 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对部分项目科目进行调整,因此支出 增加。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支出 年初预算为 2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0 万元。决算数与年 初预算数一致。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支出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2.30 万元。决算数与 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是对部分项目科目进行 调整,因此支出增加。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支出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30 万元。决算数与年 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对部分项目科目进行调整, 因此支出增加。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支出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46 万元。决算数与 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对部分项目科目进行调 整,因此支出增加。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 金(项)支出 年初预算为 44.30 万元,支出决算为 46.55 万元,完成 年初预算的 105.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 原因是年末在职人数超过年初报预算时的人数,人员变动, 导致支出增加。 1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支出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8.16 万元。决算数与 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因此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1.63万元。 与上年度相比,增加88.32万元,增长9.26%,主要原因:人 员变动导致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949.35万元,主要包 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 金;公用经费92.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 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 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06万元, 支出决算为18.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 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 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实际 支出与预算保持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 (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14.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占79.84%;公务接待费支出 决算3.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占20.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 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14.42万元,支出 决算为1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 算数一致。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4.42万元。主要用于汽油费、保险 费、维修(护)费、过路费。2021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 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3.64万元,支出决算为3.6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1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 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6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厅及 国内来访团组34个、来宾209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3772.50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49.3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2.28 万元;支出项目共52个,支出金额2730.87万元。其中,进 行项目绩效自评52个,自评金额3489.92万元;纳入重点绩 效评价(部门评价或财政评价)0个,评价金额0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52个,自评金额3489.92 万元。其中自评分数小于100分且大于等于90分的项目47个, 评价结果为优;自评分数小于90分且大于等于80分的项目2 个,评价结果为良;自评分数小于80分且大于等于0分的项 目3个,评价结果为中和差。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项目均不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范围,故无重点绩 效评价。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84.00 万 元 , 支 出 决 算 为 366.93 万 元 , 完 成 年 初 预 算 的 199.42%。主要用于土地出让业务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 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初预算为 84.54 万元,支出决算 为 92.2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9.16%。决算数与年初预 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因此支出增加。 2021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 92.28 万元,较上年度增 加 1.5 万元,增长 1.6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 因此支出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 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级领导干 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 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 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 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国土资源拨款”、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国土资源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 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 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 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 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 金,既包括国土资源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 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 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 公经费”,部门使用国土资源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 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 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 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 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