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发展(培育)学科遴选及资助办法(终稿).doc
优先发展(培育)学科遴选及资助管理办法 徐工院科发〔2019〕11 号 学校围绕徐州大学建设任务,以获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为目标,创新学科建设体制机制,突出学科建设重点,提升 学科建设的整体水平,使若干学科进入全省前列。特遴选一 批校级优先发展(培育)学科,进行为期 4 年(2019-2022 年)的重点扶持建设。 一、遴选层次及数量 第一层次:优先发展学科 遴选数量:7-8 个 第二层次:优先培育学科 遴选数量:4-5 个 二、遴选方式 1.学科申报。以学院为单位填写《徐州工程学院优先 发展(培育)学科申报书》。 2.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给 出初审意见,各申报学科认真按照初审意见修改,形成最终 申报材料,学校组织校外专家对最终申报材料进行答辩评议, 给出专家评议遴选结果,学校予以公示。 3.签订任务书。学校对于公示无异议的学科,对照专 家评审建议及对标硕士学位授权的各项指标,与各学科分别 签订《徐州工程学院优先发展(培育)学科建设任务书》 。 三、资助办法 1.资助形式:学校对于遴选出的优先发展(培育)学 科,将集中资源进行建设。在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平台建 设、职称评定、人才引进、办公用房等方面予以倾斜,加大 扶持力度。并拨付专项学科建设经费,具体如下表 1: 表 1:专项学科建设经费一览 学科层次 优先发展学科 优先发展(培育)学科 类别 资助金额(万元/年) 理工类 60 社科类 40 理工类 30 社科类 20 2.资助方式:学校在建设期第一年全额拨付专项学科 建设经费,年终对照《徐州工程学院优先发展(培育)学科 建设任务书》进行考核,依据绩效评价情况及考核结果拨付 下一年度建设经费。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建设经费拨付额度 见下表 2。因考核结果未足额发放的专项学科建设经费学校 不再补偿拨付。 表 2: 考核结果与建设经费拨付对照表 学科层次 类别 理工类 优先发展学科 社科类 考核等级 拨付金额(万元/年) 优秀 60 合格 40 基本合格 20 不合格 0 优秀 40 合格 30 基本合格 15 不合格 0 优秀 30 合格 20 基本合格 10 优先发展(培 不合格 0 育)学科 优秀 20 合格 15 基本合格 7 不合格 0 理工类 社科类 四、动态管理 每年终,对学科进行年度考核,两年后(2020 年)按照 考核结果实行动态管理。优先发展学科连续两年(2019 年、 2020 年)考核等级在基本合格以下(含基本合格)的学科, 调整为优先培育学科;优先培育学科连续两年考核等级为优 秀的调整为优先发展学科。调整的学科按新的学科层次重新 签订任务书。2021 年拨付资助金额,调整为优先培育学科的 按照 2020 年考核结果执行;调整为优先发展学科的按照优 先发展学科合格等级执行。 五、经费使用范围: 学校拨付的专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要符合财务管理和 审计的相关规定,使用范围仅限于学科团队成员开展学科建 设所发生的直接开支,主要包括: 1.购置学科建设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实验用品、图书资 料、专业电子软件、低值易耗的办公用品等。 2.因学科、学位点的申报、论证、评审等产生的费用, 如材料打印、装订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评审费等。 3.学术交流活动,如资助由学科主办或协办的重要学术 会议;资助本学科成员参加高级别的学术会议;支付知名专 家来校讲学费用等。 4.本学科成员高水平研究成果(学术专著、期刊论文等) 的发表。 5.学科成员与学科建设直接相关的必要的调研差旅费。 6.学科团队培训及研修费用。 7.对学科建设有直接关系的其他合理用途。 徐州工程学院 2019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