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全校选修课程开课申请表.doc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全校选修课程开课申请表 开课单位 授课教师 课程名称 开课学期 英文名称 上课时间 授课对象 博士 硕士 总学时/学分 课程简介(限 500 字) 任课教师教学科研简历(包括年龄、职称、学位、主要教学科研工作成就等,可加附页)。 院、系、所意见: 院、系、所领导签字: (单位公章) 年 研究生院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1. 院(系所)各任职教师开设全校研究生选修课程,须填写本表有关项目,经主管 研究生院长(主任)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批;2. 我院将组织研究生选课,最终 选课人数不少于 10 人的课程,我院将通知正式开课;3. 上学期结束两周前授课教师上报开 课申请,新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学生选课,第二周以后开课。 研究生公共选修课课程大纲 课程名称 授课教师: 总学时: 教学目的: 开课基础及要求 教学内容: 先修课程: 教材及参考书目: 考核方式: 学分: 研究生公共选修课开设须知 1、公共选修课开设目的: 为学生不断推出适应市场需要的新课程,使学生通过学习, 了解前沿理论、学科发展新动向、当前重大或热点问题及边缘学 科等,帮助我校研究生提高理论水平和应用能力,扩大知识面, 优化知识结构。 2、教师资格: 一般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者已获博士学位的教师 3、开设程序: (1)上学期结束两周前授课教师上报开课申请表,并提交拟 开设选修课课程大纲; (2)任课教师所在院(系)负责人签署意见; (3)研究生院主管培养工作的负责人签署意见; (4)新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学生可在教学系统中查看教师简历、 课程大纲,并开始选课,第二周以后开课,最终选课人数不 少于 10 人的课程,我院将通知正式开课。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