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方案.doc
非全日制硕士教育中心 社会工作专业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方案 (一)复试安排 具体事项 报到、提交材料 笔试 面试 时间 地点(方式) 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主行 2023 年 3 月 30 日下午 政楼 362 室(哲学与社会发展 14:30——18:30 学院会议室) 2023 年 4 月 1 日上午 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 3 号教 8:30--11:30 学楼 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 3 号教 2023 年 4 月 2 日上午 8: 学楼 3510、3511 教室(等候 30 室 3306 教室)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由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组成, 满分 250 分。 1.专业课笔试:150 分,考试时间为 3 小时。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30 分。 考查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导师根据考生作答情况给出分数。外语听力口语测 试各专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专业面试阶段由具有一定外语听力口语水平的专 业课教师进行,可不再单独组织。 3.综合面试:60 分。 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 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 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导师根据考生面试情况、既往 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给出分数。 4.同等学力加试 10 分。 同等学力考生以同等学力加试成绩量化计算,满分为 10 分。非同等学力考生 (本科以上学历)直接加 10 分。 (三)复 试须提交 的材料 考生复试前须提供以下材料纸质版: (1)《诚信复试承诺书》,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2)应届考生提交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 (3)往届考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准考证。 (4)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 章的政审表 1 份,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5)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体现综合能力 的材料。 (6)同等学力考生须在 3 月 27 日前须将大学英语四级成绩 证明、公开发表所报考专业相关学术论文电子版提交至研招 办审核,审核不过者取消复试资格。 (7)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在 3 月 27 日前须将《入伍批 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提交至研招办审核,审核不通 过者取消复试资格。 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s://grs.nwupl.edu.cn/ (四)录取办法 按照《西北政法大学 2023 年研究生录取量化管理办法》进行换算排序,最后 以量化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录取。量化总成绩满分计 500 分(审计、公共管 理专业 300 分),具体评分标准为: 1.初试总成绩乘以 50%作为量化基础分。 2.复试总成绩(满分 250 分)=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综 合面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 3.量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审计、公共管理专业复试总成 绩*60%),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 4.量化总成绩相同的学生以复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底录取。如复试总成绩相 同,依次按照复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从高到低 录取。如仍相同则安排加试确定排名。 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 150 分(审计、公共管理专业低于 90 分)、政审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学院 029-88182772 (五)学院咨询电话 复议监督电 李老师 话 (七)电子邮箱 (八)违规处理 029-88182777 院办、党委 5290680@029qq.com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 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 《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 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 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 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 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 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 理。 非全日制社会工作招生计划 17 人复试分数线为 326 复试名单见附件。 (九)复试考生名单 附件 序号 专业名称 考生编号 姓名 总成绩 1 社会工作 107263612401203 宋明隽 345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