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
附件 2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 变更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打√) 项目批准号 重大项目一般项目专题项目 项目负责人 所在学校 变更内容(请在对应的方框内打勾): □延期(此次申请延期至 年 月) □变更项目管理单位 □变更成果形式 □研究内容有重大调整 □自行终止项目 □调整经费预算 □其他 变更事由 □变更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 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意见 日 省教育厅社科管理部门意见 签 章 年 月 签 章 月 日 1 年 月 日 说明: 1.重大项目变更重要事项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本表后报 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经学校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2.因负责人岗位调整、人事关系变动,以及因身体原因或不可抗 拒因素导致项目研究无法继续进行的,通常做撤销项目处理,一般不 得变更项目负责人; 3.原则上不得变更成果形式,确需变更的应提供充足理由且不得 降低预期成果质量。变更事由应填写变更原因、变更前后的预期成果 形式、数量、期刊级别、著作字数、研究报告字数和采纳情况等,同 时罗列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完成人的预期成果情况。 4.一般项目与专题项目除变更管理单位需要及时报省教育厅审 批备案以外,其他重要事项变更,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统一由所 在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审批,在省教育厅组织项目年度中期检查和 结项时一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5.项目负责人在省内高校间调动,其承担项目可由原依托高校实 施管理,也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原依托高校签署意见“同意转出”, 转入新工作高校签署意见“同意转入管理”,并分别加盖科研管理部门 公章,一式四份报省教育厅审批,省教育厅、项目负责人及项目转出、 转入单位各执一份存档;项目负责人调离省内高校,项目自行终止, 由依托高校及时报省教育厅备案;项目负责人无力继续开展研究工作, 或在其他学术研究活动中有剽窃他人科研成果、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 行为,以及在项目研究过程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等,由依托高校在办理 结项验收时提出项目终止申请,报省教育厅备案。 2